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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龙玻DG”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7/9/1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认定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9条建筑玻璃、隔热玻璃(建筑)商品上的第7855167号“龙玻DG”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龙玻”浮法玻璃曾荣获“河北省名牌产品”称号,成为沙河市首家获此殊荣的玻璃企业,并于2013年再次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和“河北省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为了更好的树立品牌,打好品牌攻坚战,凭着高品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公司与许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与多家客户签订了常年供货协议,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供不应求,形成了完善的销售网络。

“龙玻”品牌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投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与客户及合作伙伴携手,为构建和谐共赢的商业环境而不懈努力,同时也积极为全社会创造价值。